發改委、國鐵集團聯合發文要求聯動提高電煤中長期合同履約率發表時間:2021-09-29 14:41 國家發改委、國鐵集團日前聯合發布《關于做好發電供熱企業直保煤炭中長期合同全覆蓋鐵路運力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各鐵路局集團公司要積極簽訂產運需三方合同,對補簽的電煤中長期三方合同做到應保盡保。嚴禁以搶占鐵路運力為目的簽訂虛假合同,一經發現計入企業信用記錄,并在下年度中長期合同簽訂中實施限制。 通知明確,各地區經濟運行部門要健全電煤中長期合同的履約監管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鐵路局集團公司對于電煤中長期合同兌現率高、發貨均衡的供需企業,在2022年度優先配置鐵路運量;對于因供需企業自身原因導致中長期合同鐵路運量兌現率低的,根據違約程度減少配置2022年度鐵路運量。各有關煤炭、電力等企業要強化契約精神,既要兌現合同總量,也要兌現好月度運量,確保均衡運輸。 通知要求,各有關鐵路局集團公司要在做好晉、陜、蒙、新等煤炭主產區和東北三省煤炭運輸保障的基礎上,加大對近期釋放煤炭先進產能的蒙東、晉北、鄂爾多斯、榆林等地的運力投放,優先保障其發電供熱煤炭運輸需求。要充分發揮大秦、唐包、浩吉、瓦日等重點煤運通道作用,加強發往秦皇島、京唐、曹妃甸等北方重點港口的煤源組織,優化重要支線和站點的運輸銜接,實現煤炭運輸快速高效。 要進一步加大對發電供熱煤炭運輸的傾斜力度。各鐵路局集團公司要以保障發電供熱用煤運輸需求為重點,優先裝運發電供熱用煤,優先保障電煤中長期合同兌現。根據形勢需要提高電煤裝車比重,運力緊張時適當壓縮其他物資的發運計劃。在日常運輸中,對電煤運輸優先組織,提高運輸和裝卸效率。 這顯然是為保障長協煤合同兌現而采取的深入性政策,畢竟長協煤合同量的履行離不開鐵路的運輸。為此,通知提出,各地區經濟運行部門要密切關注電廠煤炭的供耗存情況,強化與鐵路部門的應急保供對接機制。 |